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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滇北祿勸武定彝族納蘇人歷史上行火葬,從明末清初以來則正常死亡行土葬,非正常死亡行火葬。其土葬傳統習俗可分為停尸、人殮、家祭、場祭、指路、安葬、脫孝等程序。現以老人病故為例,分別概略敘述。
一、停 尸
當老人病危且預后不良時,其臥鋪須挪到堂屋火塘邊,除家人寸步不離外,村鄉鄰舍亦來日夜陪護。處于彌留之際,準備三只待燃土炮,一匹彝語稱為“縱姆”的坐騎。同時另支派專人牽一匹馬,帶上一升米、一壺酒前去延請畢摩、以及一對嗩吶匠。到了快“落氣”時,用一只可辨公母,彝語稱為“散贊昂”的半大雞,將雞嘴洗凈放人其口中“接氣”(男用公,女用母),直至雞被捏悶而死(該雞最后在墳山焚燒)。接著,用一小塊紅布包少許碎銀及米放人口中,布包用紅線男纏九繞,女纏七繞地纏繞,并把線頭留在口外。這時料理者一手托住其下巴,以防咽氣后張著嘴;一手抹下眼皮,以防“死不瞑目”。與此同時,燃放三響土炮,坐騎配上鞍褥,拴于正房廊柱,站立于廊下院里。放炮意在宣告老人已去世,坐騎則供亡者靈魂回歸祖先發祥地時乘騎。彝族俗語說:“紅事不請不到,白事不請自到”,聽到炮聲,村中青壯男女都會放下手中活計,自動結集喪家幫忙。男子多是腰束一把砍刀,刀把掛一根用于背負的麻繩。
隨即,用人浸了桃枝、青篙的熱水給亡者凈尸,并為其穿戴壽衣。婦女壽衣一般內穿一套其出嫁時穿過的素雅干凈舊衣,外穿一件白布上衣,再穿一套刺繡素雅的綢緞或青黑布老年裝(不加圍腰);頭戴頂部白絲線繡有八卦的黑布內帽,外加黑布及黑紗帕纏成的包頭;腳穿翹頭繡花老年新鞋襪;耳戴玉片耳環,左手戴一只玉鐲。男人的壽衣也是一般內穿一套生前穿過的干凈舊衣,外穿一件白布長衫,再穿一套綢緞或青黑布長衫;頭纏黑布包頭;腳穿白底黑幫新鞋襪。壽衣穿戴整齊后,將火塘中的火熄滅,在火塘上方鋪床,將亡者頭向東,腳朝西地仰臥,用一床素面被或一塊白布覆蓋全尸,在其枕旁點一盞菜油燈,獻一支雞(扭脖至死)及上放一枚熟雞蛋的米飯、酒、茶各一碗。
停尸妥當,待畢摩到來,同時帶來了經卜算確定的喪禮場祭日期,喪家即支派專人向舅家及四處親友報喪。接著喪家請兩位宗族內有威望、辦事認真、懂禮俗的壯年男子分別為內管和外管。內管受喪家全權委托,負責喪葬財物安排及收支登記;外管負責人員調度支派,以及備辦伙食和吊喪者接待。
彝族納蘇人舉辦喪葬祭儀,宗族各家均有在物力上定額相助的義務,一般是五升糧、三斤酒、半斤鹽、一只雞、一只羊或一頭小豬、一背燒柴等。除此,視喪家需要及親疏關系,多有額外助以若干糧、酒、貨幣和犧牲,這些義務相助和額外幫助,以及親友吊喪的喪禮,均要一一登記清楚。另外,宗族置有公有大號、長號、鼓、鑼、鈸、土炮、五色旗、帳篷等喪葬一應用器,專供宗族成員喪葬和吊喪借用(嗩吶則由吹奏匠自帶)。同時置有可供接待千余人的炊事就餐用具,專供宗族成員喜白紅事借用(交還時有損壞者,須照數額、規格賠補)。
二、入殮
老人的壽材一般都已事先準備就緒,大多用青松或杉松,只有少部分能用柏樹。彝族納蘇人傳統認為,不分男女,壽過五十六歲就可著手準備“老房”即壽材,所以大都已上了生漆,且于首尾兩端分別繪有太極和“ ”字等圖案。若事先只備有板材,則在病重或彌留之際就得請木匠加緊打造。
棺木清掃干凈,擺于火塘邊,由畢摩邊向內噴酒,邊用一枝黃連刺刷掃,且口中念“避!……”。之后于底部撒放柏枝葉,鋪上新的蒲草席、棉絮、白或蘭布墊單,放上以柏枝葉為芯的枕。移尸人棺,四周塞放其生前穿用過的棉、綢質衣物,面部蓋上經香火烙洞(男九洞,女七洞),彝語稱為“濤秋”的黑色蓋臉布,蓋棺后披上棺罩,棺罩又稱蓋棺布,彝語稱“納確”,是用黑布為底,上貼白紙剪就的鶴、雁、松柏及傳統圖案。在這一料理過程中,參加者忌諱影子投人或眼淚滴人棺內。靈樞用兩條長凳作墊,首朝堂屋正避,尾向屋門擺于火塘上,其上放置孝衣孝布,待喪家及宗族孝男孝女分別前來上香磕頭、哭靈時予以穿戴。
三、家祭
靈樞前即腳端前擺放一張飯桌,由畢摩布置靈堂。一般桌上點燃一盞菜油燈,擺放兩個巴蕉或地蓮花截節的墩子用以插香;一把裝滿谷物的三升斗,上放一碗米,米上置一塊鹽;米碗旁一邊插有用燈芯木芯瓤卷成圓形并夾于竹棍中的白卷盤,以代表白銀,另一邊放有黃蓮木切成的木片,以代表黃金;谷斗前擺酒、米飯(上放一枚熟雞蛋)、茶(用青楓栗樹葉燃燒放人清水中)各一碗;錢紙若干,備供上香磕頭者燒祭。桌上所有擺獻物品,均須丫一地打醋炭予以潔凈。桌前地面鋪一床折疊新草簾,專供在其上插布樹枝神座。用以打醋炭的燒紅鵝卵石、馬桑樹枝、青松毛隨時備用,以便所有向亡者祭獻的物品均得到潔凈。
靈堂布置就緒,嗩吶吹奏哀樂,畢摩首先獻水、獻酒,誦念《獻水經》、《獻酒經》,由此開始,整場喪葬祭儀,凡由畢摩祭獻,均要誦念相應的彝文經書。隨即喪家祭獻雞、豬、羊各一,然后宗族各家獻雞、小豬等犧牲。同時孝男孝女上香、燒錢紙、磕頭,按照親疏關系,分別穿孝衣(重孝)或戴孝布、哭靈,并整夜守靈。
第二天早上,畢摩獻過酒、茶,喪家仍用雞、豬、羊各一獻過早飯,宗族各家用一高足漆盆盛滿米飯,上用煮熟臘肉切厚片蓋滿,攜半斤酒,持三柱香來靈堂獻“份飯”、磕頭。
四、場祭
場祭即在宗族公共祭場搭建青棚,舉行隆重祭奠。舊期一般擇定在家祭開始的第二天即宗族各家獻過“份飯”的當天中午移靈樞人場。若日期不吉,家祭最多只能延長一天,否則就得另擇吉日再行場祭。出現家祭與場祭日期不能銜接的致因一般有:一是日期不吉,這有兩種據情而定的處理辦法:若在半年內可擇到吉日,則將靈柩在家中進行浮厝,待到吉日再行場祭,然后指路、安葬,仍屬熱喪;若一兩年后方可擇到吉日,則先指路、安葬,到時用茅草扎人代之,補行場祭即辦冷喪;二是家庭經濟拮據,一時無力場祭,則家祭后即指路、安葬。這樣,有的過三五年后,待財物有所準備,再舉冷喪,也有個別家庭不再辦冷喪。
在進行家祭的同時,已著人在祭場搭建青棚,青棚一般建成一正兩廂格局,正棚三間為靈棚,兩廂主要放犧牲肉等食物,另建有炊事棚、犧牲欄等。時近中午,靈樞從家中正堂由八人抬人祭場靈棚正間。抬移靈樞,有宗族公有的抬架,抬杠則臨時制作,最后在墳山上焚燒。棺木忌用鐵釘等鐵質加固,捆綁靈樞亦忌用千斤,只能用麻、草、皮質繩索。靈樞從家中移人祭場,是第一次出殯,鳴炮起靈,兩人在前沿路撒錢紙,以魂蟠、紙花架、五色旗、拴吊于竿上的“接氣雞”尸為前導,其后次序為靈樞、原來供于靈樞前桌上的三升米、一對巴蕉插香墩、兩只祭羊、亡靈坐騎、持神枝搖祭鈴的誦經畢摩、一對嗩吶、一對大號、四支長號、一面大鑼、一對鼓、中鑼、小鑼各一對,最后是每人手持三柱燃香,一路哭嚎的孝男孝女。
在靈樞起移離家后,清掃堂屋,垃圾與樹枝神座,連同亡者病期所有墊蓋、生前所著破舊衣物、平時常用的一些用物等均送至村外路口焚燒,并讓堂屋火塘生火。
靈柩人靈棚正間,首朝北,腳向南地鳴炮安放,其上放著待吊喪親友披戴的孝衣孝布,其前如家祭般重新布置靈堂,插布樹枝神座,打醋炭用品仍隨時備用。魂幡、紙花架、五色旗等插于祭棚前空地上。然后改由亡者坐騎、祭羊為前導,以誦經畢摩、樂隊、持香孝男孝女為順序,鳴炮后繞祭棚三周,亡者坐騎拴在靈棚正間前。接著,喪家祭獻牛、豬各一頭,羊兩只,其后宗族各家分別祭獻一只羊。
時近傍晚,四處前來吊喪的親友陸續到來,其中喪禮最重的是舅家及亡者女兒,一般殷實之家的喪禮除牛、豬、羊三牲外,糧、酒、貨幣若干,以及香、錢紙等。其吊喪隊伍動輒三、五十甚至上百人,隊伍行走順序一般以鞍褥齊全,并配戴大鈴、串鈴的“吉羅姆,即“送魂馬”為前導,其后為魂幡、紙花架、五色旗、三牲、馱糧、酒馬、嗩吶等樂隊、畢摩、吊喪主家、火槍隊等。貧困之家的喪禮一般為一只羊,至少五升糧及五斤酒,以及香、錢紙等,人數五、七人不等。吊喪者到來,祭場鳴炮迎接,吊喪隊伍亦鳴放火槍。吊喪主家人靈堂扶棺哭靈,然后由自家帶來的畢摩獻酒、茶,吊喪主家上香磕頭,燒錢紙,披戴相應的孝衣或孝布。與此同時,隨人將魂幡、紙花架插于祭棚前空地,并在相應的位置打帳篷,各自帳篷前燒一堆火、插五色旗、拴“送魂馬”,嗩吶及樂隊亦在自家帳篷前吹奏。吊喪各家打帳篷的位置分別為:祭棚正間即靈棚正背后是舅家,以此為中心,女兒家、姑媽家、兒媳后家……依親疏向左右兩旁排列一,在祭棚后和左右形成半圓形。
吊喪者依先來后到,各自在靈堂前獻牲,自帶畢摩的自行祭獻,未帶畢摩的由喪家畢摩祭獻,吊喪者及宗族各家祭獻的犧牲,一般是頭、腳、皮及左膀歸祭獻者,脖頸、左腿、腎等屬畢摩,其余屬喪家。
到了晚上,首先舉行繞場祭儀。繞場俗稱“繞雞腸”或“卷草簾”,以喪家隊伍打前,其順序是大火把為前導,隨后為舉著“接氣雞”尸吊桿者,一手持神枝,一手搖鈴,口誦《繞場經》的主祭畢摩、五色旗、嗩吶及樂隊、手持三柱香的孝男孝女;次后是吊喪的舅家、女兒家、姑媽家、兒媳后家……隊伍。每家亦是各以火把為前導,隨后是五色旗、畢摩、嗩吶及樂隊、火槍隊、手持三柱燃香的吊喪孝男孝女。隊伍排列就緒,鳴炮三響,吊喪者亦鳴放火槍,首先繞祭棚三周,再于祭棚前或旁空地上繞九曲十八彎即“繞雞腸”。繞場間畢摩誦經聲、嗩吶及樂器聲、火炮火槍聲、孝男孝女嚶嚶哀哭聲混為一體,響徹夜空。
繞場結束,孝男孝女齊在靈堂前跪拜,主祭畢摩獻酒、茶后敘譜系、誦《祭奠正經》、并以凄婉的聲調誦《哭靈經》。接著進行“播福祿”祭儀,、畢摩邊誦《播福祿經》,邊抓靈樞前供放的五谷撒向跪拜的孝男孝女,再用馬櫻花樹枝蘸清水灑之。
上述祭儀結束,.天已見明。一邊喪家及吊喪者準備靈前祭獻早飯,一邊畢摩助手、孝子及數人幫手,帶著祭品(男一只公雞,女一枚雞蛋,上放一塊鹽的一碗米,半斤酒及香、錢紙等)到事先由畢摩卜定方向的山上尋“靈竹”,發現并經祭獻后,枝根相連的挖取迎回祭場,一路為亡者招魂。在靈樞前經孝子“滴血點主”,由畢摩截取竹根(男九節,女七節)制作“諾斯”即靈牌。若亡者配偶已先去世,須于家堂神龕祭取配偶靈牌,與其進行“合靈”。靈牌制作就緒,置于米碗中,供在靈樞前桌上。至此,亡者三魂中的“頭魂”已附于其上,將迎回家堂供奉,待以后宗族共同舉行祭祖盛典,經祭奠焚化,靈魂升天成祖先神。
接著,喪家祭獻一只羊,進行“獻藥”祭儀?!八帯庇上愀讲莞⒉莨⒑贰奚懼扰渲贫?,盛于木盆中,置于靈樞前神座下,盆上放一把尖刀,以示“守藥”,防止野鬼等邪惡前來搶“藥”。畢摩誦《獻藥經》,孝男孝女依次前來跪拜并飲一口“藥”,畢摩一一點明其名。
吃過早飯,孝子由宗族長者陪同,牽一匹公馬,端著內放有一對玉或銀鐲及貨幣的漆盤,來到舅家帳篷前磕頭,懇求舅家允許將亡者安葬。這時舅家一般要發難,訓斥孝子沒有很好贍養父或母,以至過早離世。這時,宗族長者要為孝子求情。至于死因,因亡者病重期間,舅家會多次探視,所以一般不會追查。但多有開棺查驗,主要審視孝子給亡者穿戴上有無虧待及一睹遺容。若沒有發生大的爭議,舅家收下孝子禮物(過后大多仍原物返還),抽刀砍斷靈棚后事先栽下的一棵青松,表示允許安葬。隨即,吊喪親友除女兒留下外,各家向亡者最后磕頭,留下魂幡、紙花架,整隊奏樂,鳴槍離開返家。
五、指路
吊喪者離開后,將制就的靈牌從祭場奉送至家堂神龕供奉,獻酒、茶及一只雞,此后在一個月內香火、供品不間斷。時近中午,靈樞從靈棚抬移至祭場旁另一空地,腳朝東,首向西地安放,于靈樞左側重新插布樹枝神座,設祭壇,打醋炭用物仍備用;于靈柩正前方左右用白柴成“X”形,有間隔地各插一排,間隔里分別插上約五尺高的青桐栗樹枝,從而形成約10米長的通道,通道盡頭呈三角,且前一根高,后兩根矮地栽插三根松木樁,此樁稱“太陽樁”。亡者坐騎面向東地牽立于通道旁。
彝族納蘇人認為,有些人去世,其魂會與某活人魂約定共同歸祖,這叫做“約死伴”。所以畢摩在卜算喪葬適用吉日的同時,亦要卜算亡者是否有“約死伴”。若有且不幸被“約”者是同宗族或同村人,則一定要進行“隔制”,迫使他們“毀約”。
“隔制”祭儀在“指路”祭儀前靈樞旁祭壇前進行,被“約”者呈蹲狀,左手持一刺枝,右手栓一根秧草編制的草繩。畢摩,手牽著被“約”者手上的草繩,一手持一把尖刀,口誦《隔制經》。誦畢,一刀斬斷草繩,被“約”者立即起身,不回頭地向西走去,并用刺枝在身后左右掃刷后丟棄。
接著進行“指路”祭儀,祭獻一只壯羊,此羊稱“開路羊”,經宰殺使其頭、皮、尾、四腳相連,并披放于“太陽樁”上,讓羊頭朝東昂起。孝男孝女跪拜于靈樞側祭壇前,鳴炮三響,嗩吶及樂聲起,然后畢摩誦《指路經》,讓亡者三魂中的“心魂”乘坐高頭大馬,趕著羊群,從祭場“太陽樁”起程,指導其不迷途地回歸祖先發祥地,永遠與祖先快樂地團聚。
彝族納蘇人為亡者靈魂“指路”,實際是祖先遷徙路線的返向地理描述,向東到今云南昭通一帶,然后渡過金沙江,到達今四川成都平原一帶。
六、安葬
“指路”祭儀結束,在土炮及嗩吶等樂器聲中起靈第二次出殯,向墳山進發。在當天早上,即已支派人員,在墳山按喪家指定位置挖好墳坑,一配偶先已去世的多行合葬。出殯隊伍順序仍是兩人在前撒錢紙,然后是持“接氣雞”尸吊桿者、八人扛抬的靈樞、魂幡及紙花架、嗩吶及樂器隊、畢摩、孝男孝女、背負酒及祭品者。出殯隊伍來到河邊或適當地點,孝男孝女在路心撲臥成縱隊,讓靈樞從身上抬過,如此三次,叫做為亡者“搭橋”,以盡孝道。然后除至親孝男孝女外,大部分返回相幫拆毀并燃燒祭場青棚,準備晚飯。
靈樞抬赴墳山途中,八人一班隨時替換。彝族納蘇人認為,男青年第一次抬靈樞,最好是男性老人的,這樣會一生有力氣,所以常有爭相扛抬。靈柩須在途中休息一次,畢摩向亡者獻酒,喪家亦要為眾人敬酒敬煙,以表感激之情。
來到墳山,靈樞置于墳坑前,先于墳坑正中埋下一枚雞蛋,四角分別燒上錢紙,于后側靠坑壁正中栽立一根青松棍,使其高出地面三、五尺,作為端正墓向的測桿。然后畢摩向坑內噴酒,用刺枝掃刷,并向坑底撒放柏枝葉。與此同時,用一床氈子遮住靈樞上方的光線,打開棺蓋,檢查尸體是否移位不整,這叫“清棺”。蓋棺鳴炮、吹奏嗩吶及樂器而下葬。待靈樞在坑中位置擺正后,孝男、孝女、孝孫等用上衣后襟兜土向靈樞四周撒放,意在為亡者負土建新房。然后眾人動手鏟土掩埋,直至壘成墳堆,再鏟草皮整個培蓋后撒上青松毛,待以后再砌石立碑。在墓前插香燒錢紙,獻酒、茶、米碗(上放一枚熟雞蛋)各一碗,并在墓前空地上焚燒“接氣雞”尸、魂幡、紙花架、棺罩、抬杠等物,亡者三魂中的“腳魂”從此永遠在墓地守望。送葬人員全部回喪家,在大門外先要依次跨過刺枝和火堆,意在將不詳邪穢隔留門外。喪家設酒宴款待眾人,表示深深的謝意。
當天晚上,孝子要在從家到墓地的半路上燒一堆火,第二晚移到離家較近的路上,第三晚在大門外,表示家人沒有立即忘卻亡者。
第二天早上,帶一只羊或小豬到墓前祭獻,意在給亡者“送早飯”,并加修加固墳堆。同時,喪家派專人護送畢摩返家,除其坐騎外,還有專馱其酬勞的馱馬;嗩吶匠酬勞多為三斤酒和一些貨幣,一般沒有專人送返。畢摩和嗩吶匠離開喪家時,喪家在其后拋刺枝、潑冷水,他們都會不回頭地說:“不敢再來了!……”
亡者安葬后,宗族近親會有人為喪家作伴一段時間,并等待亡者靈魂返家探視。亡者靈魂返家探視的日期,在畢摩卜算喪葬日期時已一并卜定,一般是安葬后的第三天晚上。屆時,在堂屋火塘邊備下酒、茶水、裝了煙的旱煙桿等,并在堂屋門檻內側用細篩篩一塊火塘灰,然后關閉無人住宿的堂屋門。第二天一早,察看灰面上留下的一些痕跡,以此判斷亡者“陰罪”的輕重等。
七、脫孝
喪禮結束,除已出嫁的女兒返回夫家外,熱孝在身的孝子及未出嫁的女兒即孝女不出遠門,亦不進村中人家的門。亡者安葬后,首先是宗族各家分別攜酒到喪家進行安慰,希望節哀。其后,四處親友亦陸續前來安慰,一般是帶三斤酒、一升米。這一禮節俗語叫做“飲哀酒”或“送解愁酒”。當年六月二十四要到墳上祭獻一只羊;七月半祭獻一只雞或鴨;十月初十祭獻臘肉。次年大年初一到墳上祭獻一頭小豬,宗族各家亦分別帶著小豬或雞或臘肉前來祭獻,叫做為亡者“過年”。清明節上墳,宗族近親仍會同來。以后每逢六月二十四、大年初一、清明節到墳上祭獻不斷。到了亡者周年忌日,喪家、宗族、四處親友凡披戴了孝衣孝布的孝男孝女齊集于墳山,喪家祭獻豬、羊各一,以及多只雞,宗族、親友則多是獻雞。祭畢,將孝衣孝布悉數在墓前焚燒,叫做“脫孝”。脫孝以后,亡者孝子孝女對外界的交往才能恢復正常,并選擇吉日,由孝子攜酒到舅家行安慰禮。
彝族納蘇人的傳統土葬習俗,明顯地吸收了一些外來文化因素,例如,亡者安葬后,其靈魂一般于三日后返家探視,而喪家據其留下的一些“痕跡”來判斷其“陰罪”的輕重,就是一例。再者,彝族納蘇人傳統喪葬習俗較為糜費,正如俗語所說:“死人不吃飯,家當分一半”,有的何止“分一半”,因此,喪家往往是數年甚至十來年才能恢復元氣。好在解放后均將“場祭”禮節略去,“家祭”后接著指路、安葬;吊喪禮俗亦大為簡略,一般只是一只羊及酒、糧等,且在“家祭”中祭獻;“脫孝”日期從過去的“周年忌日”,大多縮短為“三月忌日”。總之,喪葬犧牲已大為減少。(作者:著名民族學家張純德)